5、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
1、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2)非深户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深圳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3)现役军人(含武警),应当在居住地提出申请;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或部队核发的军人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和驻深部队团级以上单位出具的注明身份证号和居住地址的证明原件;
(4)在深居留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居民,应当在居留地提出申请;提供其入境的身份证明(港澳居民回乡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及居留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境外人员,应当在居留地提出申请;提供入境的身份证明(护照)原件和复印件及居留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条件证明(县级以上医院是指市各区医院及深圳市卫生局确认的市级医院);
4、深圳市机动车驾驶证数码照相回执原件及复印件(办理业务日前6个月内有效),8张驾驶证专用相片(与回执一致)。;
2、体检方式:到县级或部队团级以上的联网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2、相关补考说明:每个科目考试一次,可以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合格的,本科目考试中止。申请人可以重新申请考试。但科目二、科目三的考试日期应当在十日后预约。(补考费:在服务网站查询补考费缴纳清单,并在银联机构(银行)网点凭缴纳流水号缴纳补考费);
5、因逾期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或者逾期未换证被注销汽车类准驾车型(不含C3、C4)驾驶证两年以上重新申领汽车类准驾车型驾驶证的,以及残疾人申领C5准驾车型驾驶证的,免考长途驾驶项目(根据广公交(传)字〔2010〕150号)。
深圳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3个月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5、深圳市机动车驾驶证数码照相回执原件及复印件(办理业务日前6个月内有效),4张驾驶证专用相片(与回执一致)。
1、此项业务可委托代办:委托代办的,《申请表》需申请人及代理人共同签字,并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代理人为外地户籍居民的,还需提供我市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体检方式:到县级或部队团级以上的联网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4、对申请人因户籍迁移、不在暂住地居住或者部队调动等原因,无法提交居住、暂住证明的,由申请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上写明原因后予以办理,但要求申请人应当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到居住、暂住地车辆管理所办理转入换证。
深圳机动车驾驶人户籍迁出原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应当向迁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机动车驾驶人在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管辖区以外居住的,可以向居住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证。
3、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深圳户籍居民提供《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外地户籍居民提供《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及深圳市公安机关核发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5、属于申请人在转出地车辆管理所未按照规定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或者同时申请办理有效期满换证的,还需提供《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6、深圳市机动车驾驶证数码照相回执原件及复印件(办理业务日前6个月内有效),4张驾驶证专用相片(与回执一致)。
1、此项业务可委托代办:委托代办的,《申请表》需申请人及代理人共同签字,并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代理人为外地户籍居民的,还需提供我市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3、体检方式:到县级或部队团级以上的联网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①、《机动车驾驶证》中的姓名与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显示的不相符;
②、《机动车驾驶证》上显示的出生年月日与居民身份证上显示的出生年月日不相符;
④、所持的旧版异地《机动车驾驶证》中的 “有效期止”的月、日应与“初次领证日期”的月、日相对应,并按照“初次领证日期”的月、日进行计算,造成驾驶证有效期已过期的;
⑥、新准驾车型为A1、A2、A3、B1、B2、N、P的,或旧准驾车型为A、B、N、P的,或年龄为60周岁以上的其审验日期超过一年以上的;
⑧、所持的《机动车驾驶证》显示的“初领日期”时不满18周岁的;
以上第①、②、③、⑧类情况,需回到发证机关进行变更、更正后再办理转入;第④、⑤类情况,需回到发证机关进行期满换证后再办理转入;第⑥类情况,需回到发证机关办理恢复业务后再办理转入;第⑦类情况,先将驾驶证办理转入到该省内的市一级地区后,方可再转入深圳;第⑨类情况,需回发证机关进行换证后再办理转入。
(一)《机动车驾驶证》中的姓名与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显示的不相符;
(二)《机动车驾驶证》上显示的出生年月日与居民身份证上显示的出生年月日不相符;
(四)所持的旧版异地《机动车驾驶证》中的“有效期止”的月、日应与“初次领证日期”的月、日相对应,并按照“初次领证日期”的月、日进行计算,造成驾驶证有效期已过期的(含当天);
(六)新准驾车型为A1、A2、A3、B1、B2的,或旧准驾车型为A、B的,或年龄为60周岁以上的其审验日期超过一年以上的;
(八)所持的《机动车驾驶证》显示的“初领日期”时不满18周岁的;
遇第1、2、3、8类情况,需回到发证机关进行变更、更正后再办理转入;遇第4、5类情况,需回到发证机关进行期满换证后再办理转入;遇第6类情况,需回到发证机关办理恢复业务后再办理转入;遇第7类情况,先将驾驶证办理转入到该省内的市一级地区后,方可再转入深圳,遇第9类情况,需回发证机关进行换证后再办理转入。
深圳机动车驾驶证损毁无法辨认的。申请时应当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深圳车管所申请换证。
2、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深圳户籍居民提供《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外地户籍居民提供《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及深圳市公安机关核发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4、深圳市机动车驾驶证数码照相回执原件及复印件(办理业务日前6个月内有效),4张的驾驶证专用相片(与回执一致)。
1、此项业务可委托代办:委托代办的,《申请表》需申请人及代理人共同签字,并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代理人为外地户籍居民的,还需提供我市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3、体检方式:到县级或部队团级以上的联网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4、对申请人因户籍迁移、不在暂住地居住或者部队调动等原因,无法提交居住、暂住证明的,由申请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上写明原因后予以办理,但要求申请人应当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到居住、暂住地车辆管理所办理转入换证。
一、所持的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必须是真实且在有效期内,任何国家或组织签发的国际驾驶证及实习驾驶证、临时驾驶证不予受理。部分准驾车型标注不明确的境外驾驶证需出具官方说明文本。
(三)加拿大准驾车型为G1、G2、7、6、8的驾驶证都不可换领中国驾驶证,准驾车型为5、4、9、G可以换领中国驾驶证
二、境外人员提供其入境时所持的护照或其他旅行证件,在签证期内,进入我国境内居(停)留期为六个月以上的有效签证或者居留许可,以及提供本市公安机关开具的反映其住址的居留证或《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的原件及复印件。
3、有效境外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非中文表述的外文驾驶证,还需提供我市区级以上公证处或者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的翻译公司公证的中文翻译文本,其中外文姓名也需翻译成中文姓名,并且在翻译文本上同时显示)。注:任何国家或组织签发的国际驾驶证及实习驾驶证、临时驾驶证不予受理,部分准驾车型标注不明确的境外驾驶证须出具官方说明文本。
(1)境外人员提供其入境时所持的护照或其他旅行证件,在签证期内,进入我国境内居(停)留期为三个月以上的有效签证或者居留许可(居留许可签发地非广东深圳的,需在居留许可签发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以及提供本市公安机关开具的反映其住址的居留证或《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的原件及复印件。
6、提供本人在深圳市任何一间可照驾驶证相片照相馆的照相回执(回执6个月内有效),须自备四张驾驶证专用照片(两张分别贴申请表用及体检表格,两张用于制作驾驶证)。
(1)境外人员提供其入境的身份证明(即护照)和居留证明,居留证明包括居留证、暂住证或《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等;
4、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属于非中文表述的,还应提供经我市区级以上公证处公证的中文翻译文本),任何国家或组织签发的国际驾驶证不予受理;
5、参加有组织的旅游、比赛及其他交往活动的,还应出具中国相关主管部门的证明;
6、深圳市机动车驾驶证数码照相回执(办理业务日前6个月内有效),除在表格上粘贴照片外,还需提供2张与回执一致的驾驶证专用相片;
体检方式:到县级或部队团级以上的联网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二)车管所或服务站窗口领取体检方式:持表格到区级以上联网医院体检 机动车驾驶证数码照相回执及专用相片:在深圳市各联网照相馆获取。
(一)与我国签订互认机动车驾驶证协议,免考的,持所需资料到驾驶证管理科业务大厅领取叫号票等候办理;
(二)需参加科目一三考试的,持所需资料到驾驶证管理科业务大厅领取叫号票等候办理,办理完毕领取业务流程单;C1含以下,持业务流程单到考试科预约参加科目一考试;B1B2含以下持业务流程单到考试科预约参加科目一三考试;持签注考试合格信息的业务流程单到驾驶证管理科业务窗口领取受理回执。
(二)申请人或代理人到业务大厅发证窗口领取;领证时间:领取回执后三个工作日 领证要求:受理回执、缴费凭证、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原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6、年龄在60周岁以上或者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
7、年龄在6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或者年龄在7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轮式自动机械车准驾车型的;
8、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被吊销或者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的。
2、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深圳户籍居民提供《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外地户籍居民提供《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及深圳市公安机关核发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1、此项业务可委托代办:委托代办的,《申请表》需申请人及代理人共同签字,并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代理人为外地户籍居民的,还需提供我市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年龄在60周岁以上,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以上三年以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
(3)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在三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以上三年以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
以上三种情况若已超过原准驾车型的允许准驾年龄或者身体条件发生变化的可降低准驾车型办理。
5、深圳市机动车驾驶证数码照相回执原件及复印件(办理业务日前6个月内有效),4张驾驶证专用相片(与回执一致)。
3、体检方式:到县级或部队团级以上的联网医疗机构进行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