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招聘条件的2017年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试。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17年8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三)热爱财务工作,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
(四)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请报名者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从业资格证(以上证件需携带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填写应聘表。
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足2:1时,按规定取消或削减该招聘计划。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