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记者从辽宁省卫生监督局获悉,辽宁127家医疗机构因违规放射被分别处以警告、罚款、限期整改等处罚。
在这些违规单位中,有16家医疗单位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而擅自开展放射诊疗。还有医疗机构涉嫌超范围开展放射诊疗,未按规定对放射诊疗设备和机房进行防护检测,未按规定对放射工作人员进行个人剂量监测,未按规定进行个人职业健康监护等违法行为。一些单位还存在患者和受检者个人防护用品等配备不齐,医护人员没有尽到提示患者穿戴个人防护用品的义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