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破获首例电影票房案

2023-04-24 17:12:00

,为了让《电影产业促进法》能真正用起来,各地行政执法部门除了贯彻学习该法外,也在探索合理运用该法。近日,。

,今年3月23日,执法总队依法对北京米瑞酷电影放映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单位票房销售收入账面数据与上报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家电影专资办”)的数据不一致,,执法人员迅速展开立案调查。经调查核实,该公司在2017年3月1日至3月22日期间,通过第三方电子商务售票平台(猫眼、淘票票、微影、糯米、卖座、时光网6家网票公司)和影院计算机售票系统销售收入合计为111533元。该单位实际上报国家电影专资办销售收入为63983元,未上报销售收入47550元,,违法所得为23299.5元。

    后执法人员调取了6家网票公司电影销售收入凭证和国家电影专资办的电影销售收入凭证、该公司的销售收入凭证和上报国家电影专资办的数据凭证。最终,执法总队依据《电影产业促进法》第三十四条:“电影发行企业、电影院等应当如实统计电影销售收入,提供真实准确的统计数据,不得采取制造虚假交易、,欺骗、误导观众,扰乱电影市场秩序。”和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电影发行企业、电影院等有制造虚假交易、,扰乱电影市场秩序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电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五十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情节特别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责令该单位立即改正,并予以罚没款20余万元的行政处罚。据悉,。

    李钦俭告诉记者,自从《电影产业促进法》颁布实施以来,执法总队专门组织了专题学习,还开展了全面的市场调研,。3月以来,共检查电影放映单位100余家,立案4起,罚没款30余万元。

,李钦俭总结了3个特点。第一个特点是无例可循,开拓创新。因为是第一案,执法人员在查办的过程中,没有成熟的案例作为参考,没有成熟的手段可以运用。在案件的技术勘验、调查取证、法律运用上都要开拓创新。因此,在勘验上采取了先固定该公司的现场证据,再从外围取证认证和官网锁定证据的方式,取得三方佐证,达到证据的统一和相互认证,形成了铁证,为今后查办此类案件提供了可行性案例。第二个特点是适用新法,综合衡量。《电影产业促进法》的本质是促进电影产业发展,保护合法权益。因此,在案件的处罚力度上,自由裁量权上给予了综合衡量。在使用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上;既考虑了对违法行为5万至50万元罚款的范围,又考虑违法所得1至5倍罚款的力度;既有对违法者严惩的态度,又为权利人收回损失留有可用空间。第三个特点是法规并存,合理运用。《电影产业促进法》颁布实施以后,《电影管理条例》并没有废止。因此,在查办案件的过程中,既要落实《电影产业促进法》,又要考虑《电影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既不能引发矛盾,又要合理用法。在办理此案时,一方面使用《电影产业促进法》来处理2017年3月1日以后的违法违规问题;另一方面使用《电影管理条例》来处理2016年以来至2017年3月1日以前的违规问题,做到了合理运用,无缝衔接。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不懈地抓好《电影产业促进法》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大对电影产业制作、发行、,重拳打击违法行为,决不姑息,维护电影产业市场秩序,为电影产业的繁荣发展保驾护航。”李钦俭坚定地表示。(邹韧)